招标信息

沙头街4个住宅小区排水单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6/28
沙头街4个住宅小区排水单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头街4个住宅小区排水单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沙头街党政班子联席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

2.2项目规模:沙头街4个住宅小区(交通综合楼、恒兴楼、富图花园、丽景花园)其中:富图花园范围71342m²,恒兴楼范围1358m²,交通楼范围2672m²,丽景花园范围6321m²。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51.290868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沙头街4个住宅小区(交通综合楼、恒兴楼、富图花园、丽景花园)实现小区室内外雨污分流问题,同时减少雨水经由合流渠汇入污水管的水量,保证污水管网的运行完善及污水处理厂的治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楼栋雨水立管雨改造、新建雨水管、堵塞污水管道清淤、增加标识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招标图纸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人员在本单位购买自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05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1)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05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3.9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ianda.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3.10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资料到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请自备U盘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电子文件。④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4.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2楼)。

5.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版本,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分数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12.94.68.142:8012/#/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总分按《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水务工程诚信评价部分评分项的通知》,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

7.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7.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00时00分。

8.2本公告在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ianda.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ianda.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沙头街景观大道23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0-3103767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华北路13号                 邮编:51145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20-84620110、134220915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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