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展贸城一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工程

2020/8/17 14:30:23
展贸城一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展贸城一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工程进行招标,委托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工程名称:展贸城一期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工程

二、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65931㎡,其中展贸馆工程(自编A1)约85989㎡、展贸馆工程(自编A2)约85988㎡、展贸馆工程(自编A3)约72789㎡、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一期办公楼工程约21165㎡。

三、建设单位: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9299222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4620110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国贸大道北633号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测制建设工程范围内的1:500 数字化地形图,并转绘规划用地界线、报建审批时的规划道路和规划河涌等;

2、对有退缩要求的用地界桩和规划路(涌)特征点进行现场放样;

3、现场核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图与现状的一致性;

4、规划条件核实要素测量:

(1)建筑基底面积、容积率面积、功能分区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测量;

(2)建筑物竖向标高测量;

(3)建筑物高度测量;

(4)公建配套设施面积测量,独立用地时应测量用地面积。

5、填写《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概况》表;

6、按适当比例尺绘制建筑物平面位置关系图;

7、绘制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测量立面图或剖面图(含地下室覆土层厚);

8、填写技术审查表;

9、测量工作成果需满足广州市规划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及数据入库的要求。

七、服务期:25天。

八、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公告发布、投标人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9月    6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广华北路13号)。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接受投标登记后,当日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3、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受理。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联合体投标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

4、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登记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十、本公告在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